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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名稱

中文名稱

民航法規

英文名稱

Civil Aviation Regulation

 

科目屬性

必/選修

£必修      ¢選修

£一般科目  ■專業科目  □實習、實務、實驗科目

 

科目來源

¢群科中弖學公告--課綱小組發展建議參考科目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建議參考科目

£學校自行規劃科目

適用科冸

飛機修護科

 

 

 

 

學分數

2

 

 

 

 

開課 年級/學期

第三學年 第一學期

 

 

 

 

 

瞭解民用航空法規,建立法規之正確認識及維護紀律之養成,以確保飛航

安全。

 

1.  介紹民用航空法用詞、定義與術語之瞭解及應用。

2.  講解民用航空法母法條文之規定與要求要件。

3.  簡介美、加或歐洲之法規。

教材來源

教育審定合格教科書

教學注意

事項

課程實施一學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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