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依據﹕本校實際狀況辦理。
㈡目的﹕為導正學生偏差行為,培養良好的生活習慣,發揮學生團隊合作精神及維護校園安寧。
㈢競賽方式﹕以年級為單位每日相互競賽,每月結算總成績。
㈣競賽項目﹕
1.一般紀律﹕服裝儀容、生活常規。
2.環境整潔。
3.學生到課率。
4.學生獎懲。
㈤評分標準﹕
1.服裝儀容不合規定者﹕每登記一項次扣一分。
2.違反生活常規者﹕
⑴上課不進教室(打電話、遊蕩、在福利社逗留等),每登記一人次扣一分。
⑵違反防制學生吸煙吃檳榔辦法之規定者,依校規處分並列入扣分。
⑶其他違反校規者,依校規處分並列入扣分。
3.環境整潔:如環境整潔評分表。
4.學生到課率:如學生到課率競賽辦法。
5.學生獎懲加扣分﹕
⑴大功一次加七分。
⑵小功一次加二分。
⑶嘉獎一次加一分。
⑷大過一次扣七分。
⑸小過一次扣二分。
⑹警告一次扣一分。
㈥評分人員﹕
1.服裝儀容﹕由值週老師、教官評定。
2.生活常規﹕由巡堂老師、巡堂組長、教官、任課老師評定。
3.環境整潔﹕由值週老師評定。
4.學生獎懲加扣分﹕由生輔組彙整當月各班學生之獎懲予以加扣分。
㈦成績之計算﹕
1.一般紀律﹕各班(當月月初)學生人數-(當天違規項次)÷學生人數×100%%uFF1D當天分數。
2.整潔分數:以值週老師所評之分數為當天分數。
3.總成績:【(一般紀律分數+整潔分數)÷2+(學生獎懲加扣分)÷當月天數】+(學生到課率分數)÷ 2
㈧獎懲規定﹕
1.各年級每月成績前三名之班級各頒獎狀乙幀。
2.各年級每月成績後三名之班級處以愛校服務三天、二天、一天,雖為後三名但成績達九十分以上者不處分。
3.各年級連績三次第一名之班級,導師記小功乙次獎勵;連續三次前三名之班級,導師記嘉獎乙次獎勵,班級有功人員由導師簽請獎勵。
4.各年級學期成績前三名之班級學生加德育成績三分、二分、一分之獎勵。
5.各年級學期成績後三名之班級,導師列入年度考核。
㈨其他﹕
1.任課老師所記每日影響上課情形登記表所登記違規列入每日評比項目,每被登記一項扣一分。
2.導師所簽之獎懲不予加扣分。
3.值週導師、巡查老師、巡查組長、教官所登記學生違規於次週一交生輔組彙整。
4.環境清潔評分於每日放學後實施,檢查完將檢查表交回訓育組。
㈩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