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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組 / 音樂教室使用規則

音樂教室使用規則 

一、學生進入教室內務必聽從音樂教師的指導,保持肅靜、不得喧嘩。 
二、本教室內的鋼琴或其他樂器等,未經音樂教師的同意,不得隨意使用。 
三、每節下課後,請音樂教師務必指使服務股長或其他學生將四周門窗確實關好、檢
查後始可離去。 
四、使用卡拉OK應依規定辦理,不得私自擅用,倘有損壞照實價賠償之。 
五、上課班級必須由任課老師填寫教室日誌表。 
六、本規則自公布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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