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使用班級分配表」所排定時間進入教室實驗。
二、嚴禁攜帶飲料、食物等進入實驗室,違者議處。
三、實驗室內應保持肅靜、安全。嚴禁打鬧、嬉戲、追逐,以免發生危險。
四、實驗前應先檢查儀器是否足夠,目視是否損壞。
五、未經任課教師許可,切勿擅動藥品、儀器,以求安全。
六、電器線路未經檢查前,不得接通電源。
七、在實驗時間內應以排定實驗課程為主,不得作其他科目實驗,違者議處。
八、如不慎被化學藥品灼傷,應儘速用大量清水沖洗,並通知老師處理。
九、不慎損壞設備、打破用具、或發生意外事故,應即報告任課教師登記及處理之。
十、實驗結束:
各組須先清點器材、器皿、藥品清洗整理、歸位後,始可下課。
下課後應將實驗室打掃清潔、關閉電源及門窗始得離開。
十一、任課教師下課後應填寫教室日誌表。
十二、本規則自公布日起實施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