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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與法律

 

少年事件處理法

()對象:12歲~18

()性質:刑法之特別法規

()制定目的:預防重於治療,教育重於處罰

()類型

1.少年刑事事件

  (1)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 ex.殺人罪、擄人勒贖罪etc.

  (2)法院審理後認定罪刑重大者

2.少年保護事件

  (1)情節輕微→保護處分

  (2)類型:輕  訓誡─少年法庭法官

            假日生活輔導─少年保護官

            保護管束─少年保護官

            安置輔導─福利或教養機構

            感化教育─少年輔育院(桃園、彰化)少年矯正學校(新竹、高雄)

 

保護少年的相關法律

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兒童福利法+少年福利法)

1.對象:兒童─12歲↓

        少年─12歲~18

2.主管機關:中央─行政院內政部

            地方─縣()政府社會局

3.項目:

  (1)保護及教養

父母、監護人對兒童及少年應負保護、教養的責任,商家也應拒絕兒童及少年進入不當場所

違者:父母、監護人→罰鍰、親職教育輔導

      商家─罰鍰、公告負責人姓名

  (2)補助:生活扶助、安置、輔導就業(15歲↑)

勞動基準法

1.雇主不得雇用15歲以下者

2.童工:15歲~16

3.童工不得從事繁重及危險性的工作,每日工時不得超過8小時,例假日不得工作

4.違者→處罰雇主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

1.與未滿16歲者進行性交易→刑法(與幼童性交猥褻罪)

  16歲~18歲者進行性交易→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

2.強制未滿18歲者與他人進行性交易→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

3.違者→有期徒刑、罰金

4.未滿18歲的少年若從事性交易,經法院審理確定後,將被安置於中途學校(兩年)

   *兩小無猜條款:18歲↓犯罪者→告訴乃論罪

 

其他相關的法律常識

()社會秩序維護法

日常生活中,有些行為雖不構成犯罪,但卻妨害社會安寧秩序或善良風俗,會受社會秩序維護法規範

1.妨害社會安寧秩序:攜帶類似真槍的玩具槍而有危害安全之虞、深夜製造噪音

2.妨害善良風俗:偷窺

3.妨害他人身體財產、跟蹤

違者→罰鍰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Ex.1.在道路上堆積、放置或亂丟足以妨礙交通的物品

   2.蛇行、危險駕車

   3.拆除消音器製造噪音

   4.無照駕駛(機車$6,000、汽車$8,400、大貨車$60,000)

   5.騎車未戴安全帽

違者→罰鍰、吊銷執照

()網際網路的法律常識

1.網路的智慧財產權

  (1)未經著作權人同意,不得隨意張貼在網路上,供人閱覽或下載

  (2)在網路上下載未經授權之影音創作,燒錄販售等行為,亦違反著作權法

  (3)類型: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

2.妨害電腦使用責任

  駭客、散播病毒、竊取帳號虛擬貨幣etc.→妨害電腦使用罪

3.網路的言論自由權

  公然侮辱罪、誹謗罪、妨害風化罪→告訴乃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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