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選單
網站選單
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 / 申請書
新興高中學生申訴案件申請書
申訴人 |
| 班級 |
| 座號 |
| 性別 |
| |
生日 | 年 月 日 | 住址 |
| 聯絡電話 |
| |||
代理人(或監護人) |
| 與申訴學生 關係 |
| 是否到會說明 | □ 是 □ 否 | 申請日期 |
| |
申訴 案件 |
| |||||||
申訴 理由 |
| |||||||
希望 獲得 之 補救 |
| |||||||
原 處分 單位 意見 |
| |||||||
核 示
|
| |||||||
備 註 | 一、本申訴書所載資料不對外公開。 二、「申訴案件」欄由原處分單位簽註。 三、「申訴理由」、「希望獲得之補救」欄,由申訴學生填寫,也可另紙書寫,浮貼在申訴書上。 四、「原處分單位意見」欄由原處分單位填寫。 五、「核示」欄由承辦人陳閱後依核示意見辦理。 六、在申訴過程中,申訴人、對造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如就申訴或其牽連之事項提出民事訴訟、刑事訴訟者,應即通知申評會終止評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