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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輔導工作暨生命教育與家庭教育推行委員會 / 新興高中學生輔導工作暨生命教育與家庭教育推行委員會

新興高中學生輔導工作委員會

 一、輔導工作委員會章程:                                            

本校遵照教育部公佈之「高級中等教育法」、「學生輔導法」之規定,組織「輔導工作委員會」,商討並執行每學年度輔導工作計晝進行事宜。(以下簡稱本委員會

 

二、輔導工作委員會組織:

(一)本委員會由校長擔任主任委員,綜理全校輔導工作,並由主任委員聘請各處室主任、組長

       及有關教師、家長代表為委員,任期壹年。本委員會設輔導主任(兼執行祕書)1人,由

       主任委員遴選擔任,秉承主任委員之指示,推動全校輔導工作 。(※本學年度委員名單,

       如附件 一)。

(二)本委員會下設置輔導室,並聘請專任輔導教師,共同策劃輔導工作事宜,辦理經常性之輔

       導業務。

(三)本委員會每學年度至少舉行會議兩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會議由主任委員召集之。

(四)本委員會決議事項,經校長核准後,由輔導室擬訂具體辦法,請有關處室及教師配合執行。(五)本委員會組織系統如下表:

 三、輔導工作目標:

(一)協助學生建立崇高的理想與良好的生活習慣,建立自我領導能力,促進身心正常發展,以

      培養健全的人格,俾能良好適應學校生活與社會生活。

(二)協助學生培養良好的學習態度、方法和習慣,並輔導解決學習困難問題,以增進學習效果,

      俾使學生獲得完整的經驗與系統的知識。

(三)運用客觀評量方法,鑑定學生各種能力、性向、興趣、專長,輔導其選修學科課程,啟發

      潛能,並促進學生適性發展,俾能達成分化的教育目標。

(四)協助學生認識自己所具備的條件,瞭解大學、四技及二專科系性質與職業世界,發展職業

      志趣,確定升學及職業目標,以輔導學生建立個人生涯發展計畫,接受適性教育。

 

四、輔導工作職掌:

(一)輔導工作委員會:

       1.審訂輔導工作、計畫、辦法、章則及預算。(※輔導工作列入「全校行事曆」)。

       2.協調各處室推展輔導工作。

       3.協調全體教師參與學生輔導工作。

       4.研商解決輔導工作所遭遇的困難或障礙。

       5.督導輔導工作的執行。

       6.評鑑輔導工作的執行成效。

       7.其他有關輔導工作推展事宜。

(二)主任委員:校長

       1.綜理全校輔導工作,領導輔導工作之推展。

       2.甄聘合格主任輔導教師與輔導教師。

       3.定期召開輔導工作委員會會議。

       4.督導全體教師參與輔導工作,溝通觀念。

       5.提供適當的設備與資料。

       6.社區的聯繫及其資源之運用。

(三)執行秘書:輔導主任

       1.秉承主任委員之指示,擬訂輔導工作實施計畫及年度預算。

       2.擬定輔導工作實施步驟,並執行輔導委員會決議事項。

       3.分配並督導輔導教師執行工作。

       4.從事輔導工作改進之研究。

       5.直接或間接執行各項測驗計畫,並領導有關人員進行統計、分析研究工作。

       6.出席下列會議:

   1)輔導工作委員會議。

   2)校務會議。

   3)教務會議。

   4)學務會議。

   5)行政會報。

   6)其他有關會議。

      7.督導辦理下列活動:

   1)輔導室工作會報。

   2)教師輔導知能研習會。

   3)專題演講及座談會。

   4)與輔導相關的各項活動。

      8.設置與充實輔導工作設施。

      9.擔任協調工作與各處室共同實施輔導工作。

      10.聯繫校外有關資源,並爭取其協助。

      11.籌編輔導工作有關刊物。

      12.其他有關輔導工作事宜。

(四)委員:一級主管暨輔導教師

      1.負責辦理輔導主題工作行政事宜。

      2.秉承主任委員及輔導主任之指示,執行輔導工作計畫。

      3.協助家長、導師、專任教師及輔導教官解決學生問題。

      4.與各處室配合,實施各項生活、教育及生涯輔導工作。

      5.參加輔導工作委員會議、學務會議、行政會報、個案研討及其他有關會議。

      6.進行個別諮商,從事個案研究,召開個案(研究)會議。

      7.團體輔導之策劃及執行。

      8.輔導知能研習會、演講、座談會、個案研討、輔導工作會報之策劃與執行。

      9.心理測驗之計畫與執行。

      10.學生資料之建立、整理、保管與運用。

      11.輔導知能及升學就業輔導等資料之搜集與提供。

      12.輔導圖書、期刊之申購與管理。

      13.財產、非消耗品之申請與管理。

      14.輔導工作檔案之整理與保管。

      15.各項統計、分析及專題研究。

      16.研究輔導工作之改進。

      17.參加有關進修及研習活動。

      18.編印輔導工作報告及專刊。

      19.其他有關輔導活動事項。

(五)委員:學務主任﹝協助督導導師﹞

      1.學生基本資料之建立,並隨時補充、填寫、運用。

      2.新生始業輔導之實施。

      3.家長之聯繫與家庭訪問。

      4.各項教育與心理測驗實施之協助。

      5.學生特殊問題之發覺與輔導。

      6.生活、教育、生涯輔導之實施。

      7.與輔導教師聯繫學生輔導事宜。

      8.其他有關班級學生輔導事宜。

(六)委員:教務主任﹝協助督導專任教師﹞與人事主任﹝協助督導教職員工﹞

       1.主動參與輔導知能研習,吸收輔導知能。

     2.關注學生行為表現,發現學生問題、轉介與輔導。

      3.配合學校輔導計畫,參與各項輔導工作之執行。

 

 五、輔導工作內容:

(一)一般輔導行政工作:

   1. 釐訂輔導工作計畫與進度。

   2.建立學生基本資料。

   3.舉行並分析各項必須的心理與教育測驗。

   4.輔導工作實驗與研究。

   5.舉辦輔導研習與座談。

   6.出版輔導刊物與佈置輔導專欄。

   7.舉辦輔導工作績效評鑑。

(二)個案輔導:

      1.協助增進學生生活適應能力。

     2.蒐集學生健康、性格、情緒、學業、社交及活動等情況的資料,做為輔導學生的依據。

     3.實施新生「發現學生生活及行為上的困擾問題,做進一步的分析、輔導與診斷建議。

      4.實施個別諮商與團體輔導,瞭解並協助學生解決問題。

     5.瞭解學生人際關係,協助學生適應團體生活、處理人際關係問題,培養適應社會生活的能力。

(三)生命教育輔導:

   1.推動「生命教育」相關活動。

   2.引導學生探討人生價值,探索生命意義,以培養學生尊重、關懷、愛惜生命的情操。

(四)性別平等教育輔導:

   1.推動「性別平等教育」相關工作。

   2.宣導性別平等的觀念,建立無性別歧視的教育環境,以實

    現尊重性別平等的目標。

(五)家庭教育輔導:

       舉辦「家庭教育」相關的教育活動,結合社區資源協助輔導學生。

(六)友善校園輔導:

   1.推動「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提升學校人員的輔導知能,落實學校學生事務與輔

     導工作,營造和諧、尊重的校園環境。

     2.其他有關學務輔導工作的執行事宜。

(七)學習輔導:

   1. 輔導學生瞭解高中職教育目標與求學目的,建立正確的學習觀念。

   2.協助學生瞭解各科性質、目的,培養良好的學習態度、習慣與方法。

   3.協助學生培養學習興趣、資料收集、運用圖書設備及自學的能力,增進學習效果。

   4.實施「興趣測驗」,輔導學生依志願選課及選擇升學校系(科)。

   5.協助特殊教育需求學生的鑑定、安置與輔導。

   6.輔導學生瞭解自己的興趣、性向、能力以及大學、四技二專系(科)性質,確定升學目標。

   7.辦理推薦甄選及申請入學各階段的輔導工作,引導學生選讀適合自己的校系(科)。

   8.協助學生紓解課業與升學考試的壓力,維持平衡的身心狀態。

     9.其他有關教育輔導工作的規劃與執行事宜。

(八)生涯輔導:

   1. 輔導學生瞭解升學、就業的意義及其途徑。協助學生訂定升學目標並學習做好生涯規劃。

   2. 協助學生瞭解多元入學管道及需要準備的事項。瞭解升學目標的學校及系(科)狀況。

     3. 協助學生準備多元入學選填志願、蒐集資料、面試的相關工作。輔導學生認識職業世界的現

     況,建立職業志趣與生涯發展的方向。

     4.實施「興趣測驗」,參考測驗結果及其他相關資料輔導學生選擇升學校系(科)。

    5.其他有關生涯輔導工作的規劃與執行事宜。

 (九)特教輔導:

   有關特教學生特教服務輔導工作的規劃與執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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