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統籌策畫督導全般中心各項工作。
教務處主任:協策畫督導全般會務工作,負責督導 中心各項工作。
主任:由電腦中心主任擔任,負責統籌中心之各項工作。
(1). 辦理教育部、局相關電腦研習或競賽事宜。
(2). 辦理其他機關委託辦理之電腦研習或競賽事宜。
(3). 辦理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委託辦理之各項電腦職類技能檢定事宜。
(4). 辦理其他機關委託辦理之電腦技能檢定或測驗事宜。
(5). 建立電腦中心作業方針及教學目標。
(6). 擬定電腦中心長期、中期及短期計畫。
(7). 本中心行政工作策畫、執行督導與考核。
(8). 協調其他部門及教學行政網路電腦化之推行工作。
(9). 負責召開中心及電腦教學之會議。
(10). 辦理規畫並執行桃園縣北區國民中小學實訊服務團隊工作。
(11). 負責中心行政與推廣工作。
(12). 負責電腦教室教學使用管理。
(13). 負責受理各項研習、檢定之報名及諮詢服務。
(14). 負責教育訓練、網路經營管理及支援硬體維護工作。